李 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人防建设)、统计、安全生产、政府债务、行政审批、国有资产 管理和投资、建议提案办理、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优化环境、人民武装和预备役、保密、档案、地方志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税、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动办、县人防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国资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办)、县城建投公司、县澧州实业公司、县公积金管理部、县调查队。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妇联。
协助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分管线上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生态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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