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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英皇娱乐: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11-07-19 14:55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LXDR-2011-28001


澧粮发〔2011〕4号



 

英皇娱乐: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英皇娱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42号)文件精神,现将英皇娱乐: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予以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英皇娱乐: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英皇娱乐:粮食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六条


2、《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


3、《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三条


4、《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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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1项)


1、《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2)《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二)、行政处罚(共12项)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


处罚种类: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2、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3、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经售粮者举报并查实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4、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5、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6、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依照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7、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蓄意虚报、瞒报、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8、接受委托从事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9、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出库前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10、粮食经营者违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11、粮食经营者违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12、粮食经营者未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交易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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