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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英皇娱乐: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澧政复决字〔2023〕27号

发布时间:2023-10-26 16:27 来源:英皇娱乐: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男,汉族19871026日出生,住址河南洛阳

被申请人:英皇娱乐: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湖南省英皇娱乐:津澧大道1155号。

法定代表人:文军,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7月11日在全国12315平台上对申请人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于同年7月27日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复议机英皇娱平台:2023年8月2日依法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审理期限依法延期了30日,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撤销被申请人处理投诉举报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德国进口***专用药违法行为作出的不予立案答复;2.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市场违法行为查处职责,并给予答复。

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称:2023年5月24日,申请人在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设在天猫平台的******专营店购买了“德国进口***专用药”,认为该产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国内无证生产假冒伪劣药;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3.包装盒、瓶体标签及说明书均无中文标签;4.涉嫌走私入境,遂在全国12315平台上进行了举报。2023年7月11日,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举报作出了不予立案的答复,理由为:“没有证据证明该产品是药品”。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但未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也未对其销售化妆品过程中存在的多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申请人不服,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其身份证明、全国12315平台截图等证据资料,拟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被申请人答复称:其收到申请人对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举报后,于2023年6月9日对被举报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其经营范围为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等,入驻了天猫商务平台,网店名为“******专营店”,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经营一款润甲护肤油。被申请人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查询得知,被举报产品是化妆品,名称为“**润甲护肤油”,生产企业/备案人:***公司,备案编号:国妆网备进字(京)201900****,境内责任人:***(北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该化妆品未在包装上宣称有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作用,不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2023年7月7日,被举报人进一步向被申请人提供了《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规定,被申请人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未违反上述规定,也无证据证明该物品是药品,遂于2023年7月11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于当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已依法履职,请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资料,拟证明被申请人作出案涉不予立案答复符合法律规定。

审理查明:2023年5月24日,申请人在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设在天猫平台的******专营店购买了“德国进口***专用药”。5月29日,申请人以该“德国进口***专用药”存在国内无证生产假冒伪劣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无中文标签、涉嫌走私入境为由,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被申请人进行了举报。同年6月9日,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位于湖南省英皇娱乐:澧浦街道**居委会****3栋3A**室)进行了检查,查明其经营范围为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等,其入驻天猫平台开设的******专营店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主营**润甲护肤油。

2023年7月7日,被举报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了上述“德国进口***专用药”的销售包装平面图及《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证实该产品的包装一般均附有中文标识,申请人收到的无中文标识的产品系被举报人漏贴,被举报人已展开排查并已于同年6月9日向申请人退款。2023年7月11日,被申请人作出案涉不予立案决定,并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其内容为“不立案。不立案原因: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没有证据证明该物品是药品”。

另查明,通过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hzpba.nmpa.gov.cn/jkcx/)查询,案涉“德国进口***专用药”中文名称为“**润甲护肤油”,备案编号为国妆网备进字(京)201900****,生产企业/备案人为***公司,境内责任人为***(北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其包装上所附中文标识所载明的产品功效为“保湿”。

本复议机关认为:

1.英皇娱平台: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第二十五条规定: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被申请人作为英皇娱乐: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依法享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法定职权。被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到举报后,在法定期限内调查核实并通过全国12315平台将不予立案结果及理由告知给申请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程序合法。

2.英皇娱平台:违法事实的认定和适用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第二十条规定:“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本案中,首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未发现被举报人在天猫店铺中发布的案涉产品的宣传详情中存在宣传药用、医疗功能的内容,其宣传用语所指向的关键词多为“护理真菌感染引起的灰指甲”、“护理甲周炎症”,其包装上所附中文标识所载明的产品功效也仅为“保湿”,故无法得出案涉产品系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结论。其次,根据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查询系统所显示的案涉产品备案情况,该产品为***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不属于申请人所主张的国内无证生产的假冒伪劣药或国内小作坊无证生产的化妆品,也不存在上市销售普通化妆品未经备案、走私入境等问题。最后,申请人所主张的案涉产品存在“无中文标签”问题,根据该产品的销售包装平面图及被举报人提供的《常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确系被举报人漏贴中文标识,被举报人已展开排查并已于2023年6月9日(即案涉不予立案决定作出之前)向申请人全额退款,故被举报人漏贴中文标识的行为并未对申请人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据此,申请人所主张的案涉产品存在国内无证生产假冒伪劣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无中文标签、涉嫌走私入境等问题均无事实依据,故被申请人认为举报事实不成立,作出案涉不予立案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案涉不予立案决定,其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2023年7月11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英皇娱乐: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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