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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英皇娱平台:《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18:18 来源:常德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英皇娱乐:总书记英皇娱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审批更少、体制更活、效率更高、监管更灵、服务更优、惠企更实的最优综合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二、主要内容

聚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七大”重点内容,继续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常德实际,将攻坚行动内容细化为20个一级指标,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和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改革力度、优化工作举措,全力破除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办事创业透明度便利度,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配优配强工作人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强化各类保障,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具体改革内容逐项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拿出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牵头管总、及时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工作落实,确保统筹推进,见到实效。强化工作调度,各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市优化办。

(三)严格考核督导。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扎实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用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来检验改革成效。扎实开展对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公开测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暗访暗查,对损害营商环境以及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问责追责,并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移送。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推介,打造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常德样本”。

附件:《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责任分工表

附件

《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责任分工表

序号

指标

改革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开办  企业  与注销

推行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实现事项全流程网上闭环办理。大力实施“不见面”审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营业执照、印章邮寄送达服务,切实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实现企业开办“零跑动”。

市市场  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2

打造企业开办“一窗通”升级版,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Ukey及其他税控设备)和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业务整合成一个窗口并联办理,将企业开办环节压缩为1个,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

2021年8月

3

整合开办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形成一张申请表。申请人只需要填写一次信息,相关信息实现后台推送。

2021年8月

4

继续实施企业开办首套印章免费赠送制度,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

长期坚持

5

开展企业开办增值服务。开设主体布局分析、政策咨询服务,实行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承诺制,降低企业开办风险。

2021年8月

6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2021年8月

7

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行业、更广区域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加载到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执业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企业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单即可开业,实现“证照联办、许可合一”。

2021年8月

8

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2021年8月

9

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在我市两个国家级园区落地见效。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破除“准入不准营”难题。

2021年12月

10

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

2021年9月

11

完善“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或取消现场办理环节,拓展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完善“僵尸企业”、破产企业注销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税务注销、银行销户、公章注销等同步办理、网上办理。

2021年12月

12

办理  建筑
?许可

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提高征询反馈和办理速度,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减办理时限(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8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个工作日以内)。

市发展   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国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3

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高征询反馈和办理速度,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减办理时限(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项目、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6个工作日以内,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国安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4

在施工许可阶段,提高征询反馈和办理速度,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减办理时限(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全面压减至16个工作日以内)。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5

在竣工验收阶段,提高征询反馈和办理速度,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减办理时限(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全面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国安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6

总结提炼施工图审查“零跑退、零接触、零付费”改革经验,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有条件的审批事项中逐步推广。

2021年8月

17

办理  建筑
?许可

在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的基础上推进全科服务窗口建设,创新全域现场帮办、全程代办服务机制。

市行政

审批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8

强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将已发布的区域评估成果纳入“一张蓝图”,对列入实行区域评估范围的新报建项目,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信息联动,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区域评估有关要素指标及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9

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坚持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认,全面运用中介服务超市和多测合一系统,完成“统一名录库、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监管机制”等工作任务。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20

全面推广并实施“拿地即开工”。新供应土地必须符合“净地”标准,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免予审查一批。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昆仑燃气常德分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21

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缩短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全过程时限,逐步时限新建商品房交房的同时即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积极开展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清理处置,着力解决“交房长期办不了证”问题。

2021年8月

22

加强市政审批流程优化,在水电气、有线、通讯等公共服务建设中涉及到规划许可、占道、园林、绿化、交通、树木审批等审批事项实施并联办理。在符合条件的园区推行市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21年8月

23

制定各类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将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及联合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办理。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2021年8月

24

实施风险等级差异化管理,对风险较小的社会投资项目,出台从投资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简易审批程序,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对于产业园区内简易低风险工程厂房项目,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预先服务,在获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并备齐必要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021年12月

25

持续推进“联合审图”,采取措施提高施工图设计审查效率和成果质量。加强勘察设计执法,确保勘察设计执法率达到100%。

2021年8月

26

获得  电力

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落实“先实施、后备案”要求,高压客户办理环节压减至3个(不含市政审批及外部施工环节)。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客户办理环节压减至2个,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压减至3个。

国网常德供电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27

进一步压减用电报装资料,高、低压客户报装申请材料分别控制在6件、3件以内。

2021年8月

28

进一步规范电网环节收费,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及相关满足“三零”条件的低压用电客户电力接入“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2021年8月

29

高压用户用电报装实施省力、省时、省钱的“三省”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程序、压减审批事项,供电企业实施业务办理限时制,加快业务办理速度。优化供电企业供电方案,实行就近就便接入电网,降低用户办电成本。

2021年8月

30

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推广“互联网+”线上办电业务,推动贯通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迭代升级“网上国网”APP,全面实现全流程网上可办、掌上办理。

2021年8月

31

实施客户工程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客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手册,免费提供客户参考,指导客户合理确定报装容量和设备选型,降低工程造价。

长期坚持

32

进一步完善对外公开的服务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规范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并通过“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开展信息推送服务。

长期坚持

33

提升供用电安全可靠水平。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合理安排停送电计划。提高电网抢修故障效率,缩短故障停电时长,缩小停电范围。优化调整电网运行方式,提高线路“手拉手”互供能力,满足环城区及国家级园区“N+1”模式的供电要求。将停电时间在2020年基础上再压减10%。

2021年12月

34

获得  用水  用气

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将用水报装环节合并为申请报装、踏勘签约、挂表通水3个环节。将用气报装合并为受理报装、踏勘签约、验收通气3个环节(用水用气报装均不含市政审批环节)。

市自来水公司、昆仑燃气常德分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35

压减办事时间。获得用水报装从受理申请到合同签订2.5个工作日完成,竣工验收和挂表通水0.5个工作日,总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用气低压报装时间控制在6个工作日内,中压报装时限不得多于23个工作日(均不含市政审批和施工时间)。

2021年8月

36

推行容缺受理,允许零资料申报,在后期建设中完善相应资料。进一步压减申报资料,探索将报装申请资料整合为1项,即提供报装申请书即可。

2021年8月

37

对供水供气环节收费、接入工程费用以及其他各类收费进行清理,大幅减免收费总额度。

2021年7月

38

实施“互联网+”,大力推广网上办,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进一步推广使用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供水供气基础设施改造,实现用水用气报装、缴费等业务“掌上办理”。

长期坚持

39

登记  财产

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将企业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精简为申请、领证2个环节,其余环节合并办理,将涉企转移登记时间压缩在0.5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市教育局、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昆仑燃气常德分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40

深化“一窗通”窗口改革,试点将交易、税务、登记和水电气综合窗口一窗受理,联动完成水电气过户。

2021年8月

41

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将不动产登记的所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缴费,提高办事效率。

2021年8月

42

分类压减财产登记时限,将抵押类登记时间压缩在24小时以内,涉及异议、查封、抵押权注销等情形即时办结。

2021年8月

43

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与运用”,巩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全流程应用,重点突破不动产电子证书应用。

2021年8月

44

拓展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业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登记办理服务。

2021年8月

45

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当场缴税、一个环节、当场发证。

2021年8月

46

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

2021年8月

47

扩大“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合作银行范围,实现企业和群众同步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审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2021年8月

48

全面提升权籍调查服务效能。不断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与产权管理处联合办公流程,建立健全房产测绘备案、楼盘表搭建和权籍落宗同步共享机制。积极开展权籍调查靠前服务,探索建立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供地、报批、建设、验收、登记等环节的全程跟踪办理。

2021年8月

49

积极推动“1小时直通车”业务在银行不动产登记服务点的全面实施,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金融系统无缝对接,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深度利用,努力实现一般抵押登记线上办结、即时办结,进一步压缩抵押登记审核时间,拓展“1小时直通车”业务覆盖范围。

2021年8月

50

纳税

压减纳税次数,整合简并财产行为税和资源环境税申报表。简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资料,在电子税务局实现相应困难减免申请业务全程网上办。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51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面推行线上预约办税,倡导纳税人网上自助办税,实现网办业务率提高到85%以上。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后台快速处理机制。

2021年8月

52

把关联事项整合成“一件事”,实现系统对接、业务联办,特别是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先行先试。        

2021年8月

53

落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要求,将企业开办时需办理的涉税事项精简为“领用发票”和“不领用发票”两类事项,进一步压缩涉税办理时间。

2021年8月

54

大幅压减“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业务”办理时限,实现即时办结。

2021年8月

55

将企业开办时需采集的涉税材料整合为“企业注册登记”一套表单材料,取消向税务机关单独报送、重复提交企业开办涉税材料。

2021年8月

56

利用税收大数据,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供小规模纳税人线上增值税申报辅助服务,实现销售收入自动汇总、免税收入自动统计、差额扣除自动计算、申报疑点自动监控、申报表格自动填报,减少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准备时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点即报”。

2021年8月

57

进一步扩大涉税事项“一次办”清单范围,建立完善“一次办”闭环流程,全面压减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力争办税时间压减30%以上。

2021年8月

58

优化总税收和缴费率。将税务机关发现的低等级税收风险,通过电子税务局、湖南税务服务平台点对点向纳税人发送提示提醒函,引导纳税人自我纠正、自查反馈,让监督执法有温度。

2021年8月

59

优化报送后流程指数。推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电子退库,力争退税时间缩减在5个工作日以内。

2021年8月

60

规范、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限,明确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即办范围,严格“异常户”“问题户”税务注销监管,持续提升税务注销便利度。

2021年8月

61

在做好新办纳税人发票电子化基础上,引导存量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提升发票电子化率。

2021年8月

62

跨境  贸易

全面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中申报。进一步提高原产地签证效率,推广企业原产地证智能审核系统和自助打印改革措施,实现出口企业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1000万元以上。

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常德海关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12月

63

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高一体化报关单比例,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模式,提高查验准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的通关效率。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将常德关区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压缩至进口50小时、出口2小时以内。

2021年8月

64

申建常德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

2021年12月

65

实行“先放行后改单”模式,对海关查验发现异常而又不涉证、不涉税、不涉及检验检疫风险,仅涉及查验后改单放行的报关单,允许在海关放行后修改报关单数据。

2021年8月

66

精简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附随单据,对非安全保密事项的监管证件实行网上申报、联网核查。

2021年8月

67

货物监管现场实施“查验合一”作业,对部分大宗资源型商品推行“先验放后检测”。

2021年8月

68

与“提前申报”相叠加,优化审批流程,试点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2021年8月

69

进一步推广汇总征税,提升自报自缴比例。

2021年8月

70

进一步对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进行清理,降低收费标准,降低合规成本。

2021年12月

71

获得  
?信贷

优化信贷办理流程,将企业贷款流程整合为贷款申请、尽职调查、贷款审批三个环节,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参与的,应与合作银行开展联合尽调、联合会审,压缩业务办理时间。

市政府   金融办

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常德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财鑫金控集团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72

持续推进金融“暖春行动”。组织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对接,用好“1+N”政银企对接机制,调研摸排企业融资需求、融资成本、融资效率等情况,精准提供服务。推动各银行机构发挥网点优势,按照就近服务、接洽程度等原则,主动对接认领企业,深度挖掘首贷企业,提高首贷比率。

2021年8月

73

继续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降低担保费率,不得以保证金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2021年8月

74

进一步升级银税服务平台,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

2021年8月

75

深入推进金融超市建设。加快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增强金融科技运用水平,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融资门槛和负担,优化审批流程,打造高效银企对接平台。

2021年8月

76


完善资本市场奖励政策。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进程,促进股权融资等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成效。



2021年8月

77

开展国家级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城市试点,完善“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提升融资服务可得性。


2021年8月

78

加强银保合作,推动银行与保险公司沟通合作,实现深度融合,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小微企业提供灵活的贷款保险产品。


2021年8月

79

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严禁发放贷款时以克扣贷款金额、以贷转存、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方式变相抬升融资成本。


2021年8月

80

小微企业首贷户数、信用贷款余额、续贷余额、中长期贷款余额高于上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


2021年12月

81

强化担保增信降费。推动政府性担保公司县市区业务全覆盖,扩大担保规模,简化担保流程,降低担保费率,到2021年底,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小支农支新占比80%以上,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2021年12月

82

办理    破产

整合简易程序、“执转破”规定,积极探索预重整,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

市中级

人民法院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常德银保监分局、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12月

83

探索推进破产法庭建设,提高破产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办理质效。

2021年8月

84

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的能力水平。推动不动产、特殊动产、设备、银行存款、车辆、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登记系统向破产管理人开放,方便破产管理人依法清收相关财产,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程。

2021年12月

85

建立破产府院统一协调制度机制,强化与职能部门在破产企业注销便利化、税务、信用修复、资产处置、破产援助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探讨,逐步建立起政策保障体系。

2021年9月

86

建立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并出台监督办法,加快推进市场出清工作。

2021年12月

87

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力争积案旧案清理清零。

2021年10月

88

保护  中小
?投资者

建立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文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   政府金融办

市公安局、常德银保监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89

建立府院联系机制,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的司法保护力度,建立畅通立体化诉讼渠道、改革审判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投资者宣传与教育工作。

2021年8月

90

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建议权和质询权等合法权利。

2021年12月

91

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

长期坚持

92

出台证券期货类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意见。建立24小时线上纠纷化解咨询服务渠道。推行案件简繁分流、网上预约立案机制,实施线下就近专业人才、专业机构、专业团队上门受理案件,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2021年12月

93

完善诉讼代表人制度,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

94

组建公司、证券、期货类纠纷审判团队(含速裁团队),定期向中小投资者公布相关案例。

2021年12月

95

执行  合同

出台规范律师收费、缩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间成本的制度文件。

市中级

人民法院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12月

96

建立送达“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化送达程序,提高送达效率,能够采用电子、短信送达的,优先采用电子、短信送达。建立立案“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切实保障企业的诉讼权利。

2021年8月

97

除法定需要延长、扣除审限和中止审理外,全市民商事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应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出台集约化执行的相关制度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到9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7%,加快司法公开力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7%。

2021年8月

98

进一步规范诉讼费减缓免工作流程,充分发挥诉讼费用优惠政策对促进案件调解、和解的激励作用。

2021年8月

99

探索制定企业查询案件当事人信息流程规范,便于企业当事人进行诉讼维权。

2021年8月

100

推进民商事简案快办机制改革,探索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优化简易程序规则,简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方式和裁判文书,提升商事纠纷解决效率。

2021年8月

101

劳动力市场  监管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服务工作。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税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02

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精简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申报资料,缩短业务办理时间。评选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企业。

2021年8月

103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围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制定技能人才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细则),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行业申报评价、考核机构。

2021年8月

104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备案工作,强化年度报告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健全“双随机”抽查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

2021年8月

105

缓解用工难问题。积极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充分搭建招聘就业信息平台,帮助企业招工和公民就业;加大企业用工奖补力度,促进企业招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帮助企业缓解技术人才招聘压力。


2021年8月

106

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许可与认定,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2021年8月

107

将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改为告知承诺。

2021年8月

108

加强技能人员培训。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建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2021年8月

109

政府
?采购

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工作,依法保障各类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资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10

探索建立“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制度,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允许采购人根据合同类别及供应商诚信情况签订一定比例预付款合同。

2021年8月

111

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启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实施电子投标、电子评标等全过程网上操作。

2021年8月

112

实行履约评价制度。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开展履约评价,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作为择优的重要依据,引导树立契约精神,严格约束违约行为。快速处理投诉举报。畅通政府采购投诉举报通道,购买第三方法律服务,提高行政裁决水平。

2021年8月

113

招标  投标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实行电子交易,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常态化。强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应用。强化各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信用联合惩戒。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市资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14

推动信用承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界定应用范围和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履约行为及履约保证金退还监管,强化监管主动性、全面性。

2021年8月

115

推广公司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021年8月

116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载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电子招投标监督的建设要求,制定出台招标投标活动在线监督办法。

2021年8月

117

完善招标投标“中介超市”运行机制。

2021年8月

118

政务   服务

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坚持“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强力推进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科(股)室集中、审批服务科(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

市行政

审批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市税务局、昆仑燃气常德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12月

119

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园区赋权,全面落实《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将我市国家级和省级园区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市县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赋予园区。

2021年8月

120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一件事一次办”运行机制,优化第一批、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和乡村“就近办”事项梳理成果,完成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精细梳理,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标准化配置、规范化受办。巩固“一件事一次办”跨层、跨域办理成果,拓展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2021年8月

121

逐一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复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复收取,电子证照材料一律从基础数据库中调用,政府核发的和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业编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强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2021年12月

122

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1年12月

123

大力推行“即来即办”,进一步大幅压缩办理时间。能够打包成“一件事”的,一律打包成“一件事”并“一次办好”。

2021年12月

124

办事材料在2020年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到90%以上。

2021年12月

125


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充分利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交换通道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将数据分类分区域分权限有序下沉市县使用。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力争达100%,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达到90%以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0%入驻中介平台。



2021年8月

126

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城市大脑应用支撑平台,为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升级完善提供“一站式”数据和业务支撑。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合规有序开放,推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基于政务数据快速开发应用系统。

2021年8月

127

深入推进证照电子化及应用,完成60类电子证照制作,实现高频证照全部在一体化平台引用,为减证便民提供数据支撑。

2021年8月

128

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对近年来取消下放审批权限、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精简审批前置条件及材料等简政放权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按事项逐个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落实到位。

2021年8月

129

优化英皇娱乐平台,用好政府网站平台,持续推进英皇娱乐标准化。重点推进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营商环境举措、行政执法、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以及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与政务服务全流程信息公开。

2021年8月

130

知识  产权  创造  运用  保护

出台《常德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十条措施》,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知识产权强市“一企一策一方案”行动,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定期分析制度。

市市场

监管局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政府金融办、常德银保监分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31

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行联合会商,综合预警,分析研判。

2021年8月

132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平台以及有关案件行政处理的快速通道,完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制度。

2021年8月

133

抓好平台建设。推进北纬三十加速器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项目建设,抓好现有4个分中心全面提质升级。指导区县市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创建,力争新增分中心1家以上。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平台。

2021年8月

134

抓好转化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助力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平台,落实有关质押融资资助扶持政策,降低质押融资成本。挖掘培育地理标志,促进地理标志品牌做大做强。

2021年8月

135

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2021年8月

136

推进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2021年8月

137

市场

监管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所有行政检查原则上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度。

市市场

监管局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

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税务局、昆仑燃气常德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38

制定并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2021年8月

139

编制全市全覆盖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探索建立“联合检查日”监管新模式,实现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

2021年8月

140

建立抽查计划任务分解督导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继续推行“X+4”试点工作。

2021年8月

141

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率达到100%。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对适用例外规定制定的政策措施,向同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报送备案。

2021年8月

142

研究出台《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推动在相关领域执行柔性监管。

2021年8月

143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索、拿、卡、要”行为。

市优化办

2021年12月

144

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明确监管层及和执法事权,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执法主体,杜绝重复执法。

市应急局

2021年12月

145

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执法案件交叉检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市司法局

2021年8月

146

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严格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并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向社会公布。

2021年8月

147

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所有执法决定信息要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

2021年8月

148

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行“信用+监管”模式,依托商事信用信息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系统,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自动识别、自动分类,通过与“双随机、一公开”深度融合,开展差异化的分类监管模式。

市发展

改革委

2021年8月

149

探索守信激励措施。探索开展“信易贷”“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系列项目,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企便民。鼓励参考公共信用信息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便利等创新服务,丰富联合激励措施,增强守信获得感。

2021年8月

150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开展黑名单主体整改工作,组织引导在运营黑名单主体主动接受信用修复培训,并提交信用修复承诺及信用报告,建立黑名单退出机制。制定市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政策流程指引。

2021年8月

151

以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制定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拓展涉企信息归集渠道和内容,打破数据壁垒,加强分析梳理,建立市场监管领域信用风险数据指标体系和分级分类模型。

2021年8月

152


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建立完善常德市“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按照全市统一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开展监管数据治理,对相关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去重、比对、校核、标准化转换、关联整合处理,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市行政

审批局


2021年8月

153

包容  普惠  创新

支持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持续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强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和申报。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来水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8月

154

出台技术交易奖补政策,配套修订《常德市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2021年8月

155

统筹部署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载体,制定出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和创新平台双倍增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

2021年8月

156

积极出台开放型经济扶持办法等奖励政策,鼓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市商务局

2021年8月

157

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完善政策咨询等服务,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2021年8月

158

积极创建三级三甲医院,人数超过30万的区县设置一家三级医疗机构。

市卫健委

2021年12月

159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力争2021年每万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8.7家,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在7.45张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在3.0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在3.2人以上。

2021年12月

160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废物、工业废物、污泥、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分类处理。

市生态

环境局

长期坚持

161

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实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以上,重污染天数控制在4天及以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021年12月

162

持续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环境治理水平,实施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和评估。

2021年12月

163

深入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

2021年12月

164

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三年行动,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探索“互联网+道路客运”新模式,实施营运车辆“大改小”,推行“门对门”“点到点”服务模式,促进客运行业新旧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农村客运改革规范,探索“客运+货运”“客运+快递”模式。研究出台规范出租车、网约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市交通

运输局

2021年12月

165

降本

惠企  与        司法  保护

加大企业帮扶。继续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和部门结对帮扶企业和重大项目活动,帮助纾困解难。

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来水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12月

166

压减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对需现场检查的企业(节能监察、用电安全等),一次性告知填报资料与准备工作。压减涉企会议次数,与企业无关的会议一律不得随意组织企业拼凑人数。压减填报资料频数,对确需填报的资料,要科学统筹,避免重复报送。

2021年12月

167

建立便利畅通的投诉渠道,认真办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加大有分歧欠款的清偿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解决欠款分歧并清偿。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严防形成新的拖欠。

2021年12月

168

提升政策兑现便利度。围绕好办、易办、快办,不断梳理改造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兑现”。强化政策兑现专窗服务功能,实现一窗申报、受理、转办、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精准、快速到达市场主体。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市行政

审批局

2021年12月

169

推动政府依法承诺事项落实。全面清理政府及其部门、各园区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情况,督促化解存在矛盾和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

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

170

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全覆盖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广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研究制定大工业转供电最高限价政策,从制度上规范工业园区转供电价。进一步完善配电建设标准,有序推进“一户一表”改造。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

171

坚决清理涉企类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立案后久拖不决、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和涉案财物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纠正常态化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清理,全力化解存量案件。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推进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零”,稳步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

市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172


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厂房、设备、车辆等涉案财物,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产。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12月

173

中介    服务

落实《常德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事项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实施要求,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各主管部门要规范本行业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常德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昆仑燃气常德分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1年12月

174

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从严查处中介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严禁公职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证照登记等过程中,帮助社会中介人员承接业务、谋取利益。

2021年12月

175

加大取缔“红顶中介”力度,推动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严肃查处指定中介、明脱暗不脱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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